江西省發展和攻革委員會文件贛發改重點〔2021〕8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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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 2022 年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關單位,中央駐贛有關單位,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重點辦),贛江新區經發局∶
根據《江西省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現就 2022 年度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總體要求
2022 年省重點建設項目領域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全省重大戰略、重大規劃、重大政策,繼續深入推進六大領域"項目大會戰",謀劃一批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點建設項目,充分發揮重點建設項目在穩投資、調結構、增后勁等方面的支撐、引領、示范作用,助推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二、申報范圍及條件
(一)申報范圍
2022年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申報范圍∶
1、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城建等領域的重要基礎設施項目。
2、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行業優化升級、現代服務業、農林牧漁等領域的重大產業項目。
3、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居民保障等領域的重大民生項目。
4、生態保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等領域的重大生態環保項目。
(二)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和我省發展戰略、發展規劃、重大政策及行業發展方向的要求。涉及生態紅線和基本農田調整時間較長影響開工的項目、項目法人存在失信行為的項目(請通過信用江西網站查詢)原則上不要申報。不符合產業政策導向和相關規定要求的"兩高"項目不得申報。特色小鎮、集聚區、開發區、產業園、創業園、綜合園區等打捆打包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和實施主體不明確的項目不得申報。
2、具有一定的投資規模。原則上基礎設施項目總投資10億元以上,產業發展項目總投資5億元以上,民生改善、生態環保項目總投資2億元以上,具有填補空白意義的"補短板"項目或具備較強行業影響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及高技術產業項目可適當降低投資規模要求。
3、達到一定的前期工作深度。申報新開工項目要求項目已審批、核準或備案,規劃選址、建設用地、資金、環境影響評價、能耗指標等建設條件已基本落實,2022 年底前具備開工建設條件。申報預備項目要求以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類項目為主,項目建設方案(含有 2022年前期工作具體內容及完成時間)已確定,正在辦理相關前期手續,2022年基本具備開工建設條件。
三、申報工作要求
(一)申報單位要求。省屬單位和中央駐贛單位投資項目由省有關部門(省屬企業集團公司)和中央駐贛單位申報,其他項目由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重點辦)申報。省屬單位和中央駐贛單位在申報項目計劃時,應同時抄送項目所在地設區市發展改革委(重點辦)。
(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包括∶申請報告(含申報項目總體情況)和《2022年江西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申報匯總表》(格式見附件1);新增項目同時報送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初步設計批復文件(至少已審待批)和土地預審、規劃選址、環境評價、節能評估等批復文件復印件。
(三)申報審核要求。各地、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填報申報材料(表格填報的具體要求詳見附件填報說明),確保填報材料充分,內容準確,數據詳實∶要嚴格把關,切實做好審核工作,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填寫的項目申報表必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要充分征求自然資源、環保、林業等有關部門意見,確保項目符合相關政策法規和生態紅線、用地紅線、能耗指標要求。另外,2021 年省重點項目,除到年底可基本建成或停緩建設項目外,原則上由原申報單位繼續申報,續列為 2022 年省重?點項目。因國家宏觀調控、產業政策調整、市場發生變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無法繼續實施的項目,原申報單位應當作出書面說明,提出項目退出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的申請。
在建項目(除掃尾項目外)的年度計劃投資申報要按照總投資和建設工期要求合理安排,5年的項目一般不低于總投資的 20%,3 年的項目一般不低于總投資的 30%,其它的項目以此類推。各地項目請按輕重緩急排序依次申報。經各地申請并列入省重點項目名單的項目,原則上由各地負責項目的管理調度、上報進展情況,并及時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及困難。申報省重點建設項目的應同步申報省大中型建設項目,如未納入省大中型項目的不列入省重點建設項目(預備項目除外)。
請各地和有關單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緊組織申報,務必在2021 年11月 29 日前將申報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我委重點項目處,電子版申報材料同步發至我處電子郵箱。
聯系人∶楊芳英
聯系電話∶0791-88915249(兼傳真)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臥龍路999號省行政中心西5棟625室
郵編∶ 330036
電子郵箱∶ zdbzhc@drc.jiangxi.gov.cn
附件∶2022年江西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申報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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